肥合六八一中学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
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1、学生申请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第1页共3页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
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