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乡镇党委,街道、长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单位: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根据xx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xx整治办〔2016〕5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曹萍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彭兴跃任副组长,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全区各单位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2月4日
三、监督检查内容1
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2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宾馆酒店,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3
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4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5
用财政性资金举办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6
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或“私车公养”;7
节日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8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9
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第1页共2页10
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牌和报销费用;11
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四、监督检查要求(一)营造氛围
区纪委宣传部要做好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纪检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并于2017年2月6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