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改善生活垃圾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9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场镇及河道、主要公路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结合实际,对全县乡镇场镇及周边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五个”的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乡镇场镇、辖区内河流和主要交通沿线为重点,集中整治场镇及周边垃圾污染,着力改善场镇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使乡镇场镇街道、辖区内河流和主要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农村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和处理,饮用水源得到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安排(一)准备阶段
(5月10日—5月30日)宣传发动,宣传环境保护重大意义和向群众讲明生活垃圾的危害、发动场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分解落实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抓,按所辖区域分段分片负责,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具体实施整治行动
(三)建章立制、总结评比(7月1日—7月20日)建立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处理的长效日常管理机制,促进专项行动向日常管理转变,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整治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汇总情况后向县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四、组织领导成立县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第1页共3页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