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方案3篇第1篇为推动全镇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大力提升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水平,确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根据《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6-2020)》和生态乡(镇)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县战略,按照《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市市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本着“合理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强化生态理念,发展乡镇经济,改善乡村环境,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建设,促进全镇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努力打造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村,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天蓝、山青、水绿生态乡镇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及标准2016年,全镇必须完成22个行政村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生态村的申报工作,确保11个村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完成我镇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
创建工作以城县《生态乡(镇)建设规划要求》为指导,在乡镇规划并报县批准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发动、任务分解、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全民参与,使各项指标达到省、市级生态乡(镇)村考核标准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一)申报条件经自查达到各级生态建设指标各项要求行政村均可申报
各级生态建设标准详见《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赣环然字[2016]28号)、《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村活动的通知》(赣环然字[2016]14号)、《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规定(试行)》,可在各级环保网站下载
(二)申报程序1、省级生态乡镇辖区内4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指标,第1页共23页编制或修订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1年以上,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各项指标要求后,可以申报省级生态乡镇
由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经市环保局验收审查合格后,向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