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1年3月23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一)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新设公司、与他人合资设立公司、增资、收购其他公司股权等的所进行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同风险投资
(四)委托理财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行的债券、有担保的固定收益债券、国有或上市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第三条对外投资的原则:(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