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X县区林业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公车改革相关要求,现就公务用车问题提出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擅自配置处置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公车违规停放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整治,努力实现公务用车总量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只减不增、公车管理严格规范的目标
认真对照《XX县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清查整改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所有车辆,包括上级下拨实物车辆和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接受各类赠送车辆,都要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
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二)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配备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
8升(含)以下,其中机要通信用车价格控制在12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
6升(含)以下
不得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
(三)违规借车、换车、摊派款项购车及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公务用车,或者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其他单位、企事业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或者利用部门职权和领导干部影响向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车辆,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以及豪华装饰车辆
(四)公车私用
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节假日第1页共2页和非工作期间没有封存车辆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公务用车未按规定登记台账并进行公示
(五)违规更换公务用车
违规购置车辆和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更换公务用车必须符合“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运行里程超过20万公里”的要求规定
二、公务用车专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