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方案为提高我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乡敬老院院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一)选聘范围立足本乡,面向全市,在有志于敬老院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未转正的代课教师、乡镇机关分流人员、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在乡务农人员、现在院工作人员中,公开先聘本乡敬老院院长
(二)选聘条件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善于管理,热爱、安心敬老院工作
2、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原任院长及工作人员参聘,经乡镇推荐,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要求1、报名(6月16日至6月19日)
参聘人员必须向乡政府上交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等
报名地点:乡政府办公室
2、面试(6月20日至6月23日)
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面试由乡政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并由参聘人员在全院作工作承诺性说明,然后确定入闱人员
3、考核(6月24日至6月26日)
乡成立考核组,从入闱人员的社会表现、尊老爱幼、邻里关系、服从领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录用(6月27日)
按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排序,第1页共2页确定敬老院院长,由乡政府任命,市民政局颁发聘书
新聘用院长试用期一年,合格者正式聘用;一年内,未进入角色,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聘,并按程序重新选聘新院长
三、基本工资待遇1、每年补贴敬老院院长4800元(即每月400元)作为基本工资直接发放,另外,工作满十年的合格院长可以享受1200元社会养老保险金和100元的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保险
2、院内创收主要用于发展生产,院内工作经费补贴、院民改善生活及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