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带一自”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根据《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园区70个以上,主体带动贫困户10000户,特色产业达标户10750户,分乡镇任务数附后
二、实施对象全县70个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
三、主要内容(一)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带贫
在70个贫困村建设市级标准的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包括产业园、示范园、科技园、创业园、基地等),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特色主导产业
产业园区要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
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第1页共3页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要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要明确贫困户获得的收益比例)和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