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晋政文〔2008〕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XX县区关于印发2013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3]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机构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
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
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13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22日至2013年1月26)
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3年1月27日至2013年4月5日)
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
其中,“尾第1页共3页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