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恒盛建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0年09月15日安徽省恒盛建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出姿方式和出姿额第八章股东转让出姿的条件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情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
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效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安徽省恒盛建筑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淮北市相山南313号大名城2栋2单元14楼邮政编码:235000经营场所:淮北市相山南313号大名城2栋2单元14楼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设备安装、防腐保温、装饰装潢、各种基础施工、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城市道路施工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为主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
货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王许会、王正各、许兰萍、许莉、王松、王飞龙、许大恒、王影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