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方案(送审稿)为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文明城市创建、人人都是滨海形象的浓厚氛围,大力组织开展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和创建指挥部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一切有效宣传资源,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二、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李章全同志任组长,文明办、东坎镇、文广新局、新闻宣传中心、广播电视台、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住建局、体育局、团县委、移动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中心807室,电话:84108328
三、宣传重点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奠定思想道德基础
2、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要求、措施,通过宣传动员,发动全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弘扬创建工作主旋律,抨击不文明行为
3、发挥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成效、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曝光创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
第1页共6页四、宣传形式及责任单位(一)新闻宣传1、开设创建专栏在《滨海日报》、县广播电视台《滨海新闻》中设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栏目,宣传各项创建措施、创建活动、创建成效;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宣传创建中不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
《滨海日报》要推出三篇系列评论,县电视台要设立“细节之处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