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嵊州市教育事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修订)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二○○七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事业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教育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单位)行政负责人领导财会机构及有关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规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教育事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财会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照章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教育事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会计核算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
第六条学校(单位)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要求,制订、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单位)财会业务工作,除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外,还必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八条学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财会岗位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第九条市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单位)的财务活动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