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测量工作管理,统一集团公司测量技术要求、精度和作业方法,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公路勘测规范》、《城市测量规范》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规范章程,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1.2项目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3各工程公司必须重视测量机构的建设和仪器的配置
1.4测量工优先选用测量专业毕业的大专生、中专生或技校生,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操作仪器的能力,并建立测量人员管理卡片
1.5测量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争取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1.6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1.7工程公司测量大队应加强对测量人员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和登记,对不合格的测量人员,要调换工作岗位
1.8为适应工程测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和施工现场的需要,各工程公司测量大队要加强纵、横向联合和技术协作,交流经验;积极组织测量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共同提高测量技能
1.9各单位应重视并积极配合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看重自身责任,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
1.10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1.11使用的测量程序必须多方严密论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1.12水准测量在高差较大的长大上坡、下坡(如:坡度较大的隧道斜井)、山地等地形测量时,必须使用带有水准器泡的水准标尺测量或用全站仪三角高程对向测量
1.13铁路曲线桥的桥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