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督办工作实施方案街道乡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督办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街道(乡镇)热线督办工作,提高我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的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依据《关于印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不满意工单的督办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主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督办工作,实现我市全年热线工单的实际解决率达到60%、市民满意率达到60%
三、工作任务1
重点抓工单办结前,三级承办单位通过回访投诉人反馈未解决或不满意的工单,在办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即发起督办,每月督办数量不低于上月受理量的20%,督办工单的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达到50%以上;—1—2
因办理时间不充裕,未纳入办结前督办的工单和四级承办单位反馈限期整改,但逾期未整改的应办未办工单,全部纳入办结后督办
四、督办范围(一)工单派发出现推诿情况的督办
四级承办单位存在对下发工单互相推诿不接单的即进行督办
(二)多次重复投诉工单的督办
原则上,同一工单重复投诉3次及以上的即进行督办,限期办理完毕
(三)应办未办工单的督办
责任主体明确但在规定办理周期内可实际解决但未实际解决工单的督办
第1页共3页(四)回访不满意工单的督办
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交的工单回访,市民明确表示对办理效率、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不满意的事项,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在重新交办工单的同时发起督办
(五)区网格中心下发不满意工单的督办
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对区下发的不满意工单进行督办,每日对区下发《热线日报》中出现的三不满意工单,即时发起督办
(六)市、区回访复核工单的督办
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对市、区回访复核不满意工单进行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