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隧集团渝利铁路二分部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渝利铁路项目二分部胡家坡隧道出口二00九年三月二日-1-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利铁路土建Ⅳ标二分部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渝利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建议,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部、计财部、设备物资部和安全环保部为组员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管段变更设计的管理
(二)变更设计分类第五条变更设计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2005]146号)分为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两种
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为Ⅰ类变更;对于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
第六条Ⅰ类变更设计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意见为准,Ⅱ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审定
(三)变更设计程序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施工工区提出变更建议
工区提议变更时,应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审查后上报局项目部交监理单位
第八条Ⅰ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勘,讨论变更的必要性,分析变更原因和责任,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比重
Ⅱ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工程管理部长组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勘和讨论,形成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会审纪要
第九条变更设计应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3-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