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达标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省重点行业vocs达标治理,大幅降低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全面实施,按照XX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要求,实施重点行业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提升vocs污染治理和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提高对vocs排放企业的监测监管能力,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和vocs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其他工业行业和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生活服务行业,也要对照相关排放标准,采取控制措施,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污染企业
各地要以重点行业和其他vocs污染严重的企业、单位及场所为重点,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再次全面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彻底摸清辖区内相关企业及主要生产工艺装备、vocs生产和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及效果等底数
对摸排出的vocs排放企业,各地要组织其登录“XX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摸底调查统计表”和“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台账”,建立本辖区vocs排放清单
已完成治理、排放达标的企业也要通过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并建立污染治理台账
第1页共28页(二)深入开展达标治理
明确治理任务
省环保厅对各地上报数据信息和治理台账进行汇总和审核
按照污染物生产及排放数量,综合考虑全省治理目标任务、各地涉vocs排放行业特征和产业布局,确定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