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派至合资公司方案[共5篇]第一篇:关于公司派至合资公司方案关于公司派遣至合资公司、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及兼职于下属子公司员工的综合补贴暂行方案(讨论稿)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派遣至合资公司、项目部及兼职于下属子公司员工的补贴管理制度,确保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派遣至异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工作的员工(专职)1
食宿由合资公司或项目部统一解决,合资公司或项目部未予解决的,由公司统一解决
由合资公司或项目部解决往返交通问题(每周往返一次),未予解决的,每月可在公司报销不超过4次的往返交通费
公司按月发放异地综合补贴,标准为其本人岗位工资的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与公司签订协议的退休返聘人员不在其列
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将应发工资按月汇缴至公司账户
不重复享受过节费、津贴等,但奖金除外
二、兼职于异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工作的员工1、食宿由合资公司或项目部统一解决,合资公司或项目部未予解决的,由公司统一解决
由合资公司或项目部解决往返交通问题,未予解决的,每月在公司按实报销往返交通费
3、每月补助通讯费150元
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将应发工资按月汇缴至公司账户
不重复享受过节费、津贴等,但奖金除外
第1页共12页三、派遣至本市主XX县区(XX县区)范围内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工作的员工(专职)
不享受综合补贴
不重复享受过节费、津贴等、但奖金除外
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
四、兼职于本市主XX县区(XX县区)范围内合资公司或项目部工作的员工1
通讯费补贴100元/月,交通费补贴100元/月
不重复享受过节费、津贴等,但奖金除外
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
五、派遣至本市其他行政区域范围(XX县区、XX县区、XX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