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讨论稿)XX县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讨论稿)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树立质量观念,加强宏观指导,科学合理的评价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州教通【2009】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树立质量观念,加强宏观指导,优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科学性原则:评价项目的设置科学、合理,数据准确,评价公平;可行性原则:评价内容有利于操作,便于执行;综合性原则:评价从不同学段,不同角度进行,力求就中小学教学质量有一较为全面的综合评价;终结性原则:评价以一学年为时间界限,对一学年的教学质量进行终结性评价、表彰;指导性原则
评价的结果有利于教学的宏观指导,有利于工作目标的明确
三、评价对象及条件评价对象是全县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及教师
集体和个人均在不违背“一票否决”的条件下才能评奖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一票否决”范围,不能评选教学质量1奖
(一)在校师生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二)学校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第1页共5页(三)经查实出现乱收费等违纪违规情况的;(四)申报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五)在教学质量检测、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上一学年与本学年巩固率在95%以上方能参加先进集体评奖
四、评价内容本方案主要是县教育局对我县普通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学质量进行分类综合评价表彰奖励
评价内容主要分
学生高考情况、学生毕业考试(中考)成绩、学生的监测成绩、学校的参考率、学校毕业生的巩固率、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水平等
同时结合我县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