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消防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安委会《市2012年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提出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提高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摸清全县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实情,进一步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提高监管成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以落实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为重点,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积极整改为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参与人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县政府安委会成立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五、职责任务(一)县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寄宿制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负责人、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校负责人、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制定防范措施;积极协调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对寄宿制学校校园安全进行督查、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寄宿制学校安全检查,确保第1页共4页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全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监督工作,对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寄宿制学校,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对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寄宿制学校,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查指导应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