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绿化工程方案一、实施范围*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场镇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内容(一)工作目标根据创建省、市级园林城市标准,全面完成各项绿化工程建设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使XX县区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
2010年前,*中心城市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各县(市)XX县区创建成为市级园林城市
(二)实施内容1
*中心城市(1)居民植树任务植树数量
2008—2010年,每年安排城市(镇)人口植树,2008年植树60万株,2009年70万株,2010年80万株
其中,各业主单位义务植树和单位、个人认捐植树占30%以上
市本级占50%,XX县区占25%,通川区占25%
市规划和建设局确定植树具体地段,市绿委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2)公共绿地建设*中心城市
2008年实施人民公园三期改建、市政中心游园二期建设、植物园二期建设、朝阳路与凤凰大道东段交叉路口绿化工程、朝阳路增加绿化隔离带、龙爪塔周边绿化、凤凰山公园、黄泥土扁游园改造,XX县区新建道路绿化,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
(3)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XX县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实施新(扩)建绿地、改造更新、补植完善及养护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和档次
第1页共3页责任单位
XX县区各单位、居民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实施,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管办、市文明办监督落实
(4)新建区绿化新建居民小区及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疗养院(所)等单位办公区的绿地率不低于40%,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
XX县区各单位、居民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