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1、工程公司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综合管理水平以及以往的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为项目委派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2、按照“动态管理和优化组合”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施工工长、内业预算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成本员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另根据具体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够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项目部在开工15日内将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职称证上报工程公司审批。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不能到岗影响正常施工管理,工程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3000~10000元罚款/缺1人/月,直至人员配备齐全。二、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为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2、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劳务用工合同,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场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由项目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工程公司根据事故造成影响的程度对项目部追加罚款。3、各项目部开工前必须按工程公司部署购置安全设备,安全劳动保护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安全员及相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在每月报表中把相关产品资料报工程公司生产科备案。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部未按要求购置,工程公司有权强制更换符合要求的器材及用品,该部分费用由工程公司直接从该项目部工程款中扣除。4、各项目部对于深基坑工程、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制定专项方案报工程公司审批。若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经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同意,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5、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强化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完善工程公司与项目一级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项目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6、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的安全意识。工程公司利用每月的生产会议和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7、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由工程公司生产科、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经营科、预结算科组成检查小组,每个月对所有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检查,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将每月安全专项检查结果记录存档,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行为予以立即制止;对检查中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项目部按照“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工程公司进行复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工程公司复查时项目部未按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罚金由财务科直接从该项目工程款或责任人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8、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人除对当事人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外,将追究由此给造成企业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处以200~600元的罚款。9、大、中型机械设备,垂直起吊设备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按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准入制度》执行,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必须请相关部门及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使用的,对项目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强令停止使用。三、质量管理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抓落实。工程公司根据IS09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工作,强调质量的可追溯性。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自身的质量责任目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2、加强质量检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工程公司加大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力度,建立每月一次对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抓好工序管理,进行质量攻关。工程公司加强对项目部关键重点工序的施工方案的审核,并进行重点控制。工程公司将指导项目部应用和推广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