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为了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东发〔2012〕9号),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系统社会稳定
社会风险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二、范围和内容本实施方案所指的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局属各单位(科室)在交通运输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措施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1、交通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利益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决策;2、涉及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方面的有关决策;3、涉及重大国有资产处置;4、涉及系统内企业组织结构、产权结构调整等;5、其他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有关事项决策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一是合法性
主要分析评估事项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第1页共3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二是合理性
主要测评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超越了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可行性
主要测评事项决策或政策出台的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可行性论证,时机是否成熟;四是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