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区教育健康和谐,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成立庐阳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主办科室:基教科协办科室:监察室人事科计财科师训科职成科法宣科信息中心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确保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有序开展
三、工作任务与实施内容1
规范招生行为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从今1年秋季起基本消除择校生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在“三限”政策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加强招生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招生实行“七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
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第1页共19页教师和教育资源配置,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
示范高中不在校内举办复读班
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特殊情况下,中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60人
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