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2012年3月到2013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市空气集中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蓝天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蓝天行动”,争取用一年的时间,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对城市大气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提高十五个百分点,在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位次明显前移
努力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蓝天行动”工作任务分工(一)工业污染整治1、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莱钢集团一台105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工程2012年4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他烧结机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钢铁企业烧结机环境监管的通知》(鲁环函〔2012〕151号)的要求执行
已建成的莱钢集团265平方米烧结机、泰钢集团和九羊集团烧结机脱硫工程2012年4月底前实现正常运行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10吨以上燃煤工业锅炉2012年底前全部建设脱硫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大气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排污单位建成的治污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擅自修改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切实做好全市自动污染源监控体系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努力提高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率、数据准确率和与常态数据的相符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
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搬迁进度,第1页共6页确保市橡胶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主要污染工序在2012年6月底前搬离城市建成区
食品有限公司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橡胶集团搬迁工作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