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委[20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检查主要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通过全面、严厉打击我县建筑行业各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打击的内容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律建设手续擅自开工;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4、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
三、检查方式第1页共3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业专项行动集中在5月上旬至7月上旬,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各单位要迅速动员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积极按照方案中重点打击的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效果,并将检查的情况于5月20日前上报到县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