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政府纠风办县教体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新闻出版局县审计局按照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收费监管部门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教育行业风气和师德师风明显好转,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内容重点治理2011年以来各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教育、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2、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第1页共22页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3、普通高中学校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4、中小学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