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联动执行实施方案2篇第一篇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照我县《关于全面加强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全立案、快审批、快执行、足征收”要求
切实维护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全面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从而有效地遏制违法生育行为,改变征收面窄、征收标准低、征收难度高的现状,更好地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计生委职责人口计生委是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委托乡镇对农民和普通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指导乡镇完善案卷的各项材料
具体内容如下:1、填写《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并呈请领导批示
2、证据收集(笔录或相关材料)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以及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3、填写《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之后,收集好《征收告知书送达回执》
4、填写征收审批表被征收者对告知事宜有异议的,可在“陈述申辩情况”栏内写明情况
5、填写《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填写《征收决定书送达回执》
以上程序完善后,将案卷整理好,做到一案一卷,然后移交到法院
三、法院职责第1页共4页1、加强领导
从全县计划生育发展的大局着眼,增强法院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案件责任心,乡镇法庭以全新的理念支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项执行小组
由法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计生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科室抽调
同时从行政庭、法警大队抽调人员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小组,制定《县人民法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实施意见》
2、攻坚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