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砂资源开采秩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砂资源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采砂等违法行为,规范砂资源开采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利用个月时间,对我县区域内各类违法采砂行为实施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采取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执法、分类处置、依法打击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要求采砂等违法行为,使砂资源开采行为,有序进行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月日)
1、县、(乡、镇)办事处两级政府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2、县政府发布整治通告,责令违法行为人在10日内依法自觉纠正无证开采和不按开采利用方案要求采砂等违法行为
3、各(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以《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公路法》、《河道管理条例》、《X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为重点,采取组织宣传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设置群众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影响河流采砂的违法案件举报电话:;破坏环境采砂的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公路两侧选砂的违法案件举报电话:;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要求采砂的违法案件举报电话:)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月日—月日)
由各(乡、镇)第1页共26页办事处对辖区内各类违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对排查结果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后,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