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铁道部部长:傅志寰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二00三年三月八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