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防范及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地扑救和处置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泄漏等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则》、《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等,结合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3.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公司内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1.3.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北车集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3.4定期培训,提高素质,公司内各单位按照本预案制订和完善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广大员工应对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稳步进行。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1.4.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及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4.2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1.4.3公司确认须由大同市政府和北车集团公司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1.5应急预案体系1.5.1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单位(车间、分厂、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成。1.5.2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公司编制,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实施。公司下属各相关单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各相关单位负责编制针对特定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由各相关单位主任(厂长、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武装保卫部备案。1.5.3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公司危险性分析2.1公司基本概况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是我国电力机车生产基地之一。厂区位于山西省前进街1号,厂区占地面积98.9万平方米,现有员工7000多人,离退休职工4000余人。公司有总资产近20亿元,系国有大型一档企业,是我国电力机车生产制造、研发的重要生产基地。公司是铁道部机车车辆装备现代化技术引进重点扶持企业之一,是山西省高新技术重点保护单位。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城区西南方5公里处,东邻物资再生总公司和金属材料总公司,北邻同泉路,南邻大庆路,西面为电建公司预制件厂,交通便利。公司厂区地势平坦,自东北向西南方向有向下的缓坡。厂区东西宽886米,南北最大长度为1360米,公司生产区域标高坐落在海拔1063.5米—1068.5米之间,公司的纵轴与正北方向成37度10秒之锐角。公司积极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及GB/T2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还成为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安[2004]56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通过对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及存贮场所危险分析与辨识,初步辨识出可能导致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