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工业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整治事故隐患等工作全面提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创建范围曹妃甸工业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研究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安排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自查整改(4月1日-9月30日)
各创建企业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和综合执法规范年等活动为契机,根据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创建目标、标准和要求,全面排查工作中的不足和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遗漏
同时,以治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标本兼治,夯实基础
(三)完善提高(10月1日-11月30日)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创建安全发展示范企业活动的要求和标准,补缺补漏,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思想、新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考核认证(12月1日-12月30日)1、全面考核
成立工业区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区创建活动的考核工作
按照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制定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全面考核创建单位的目标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宣传教育、档案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控制等,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考核程序
安全发展示范企业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评后向工业区安委会办公室申报,由工业区安委会办公室结第1页共3页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考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创建活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