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村企”联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州、市“访惠聚”活动重点工作和工作任务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区“机关村企”联建活动和“访惠聚”活动深入开展,创新拓展村与非公企业的合作模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自治州市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机关村企”联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参与“访惠聚”活动的新思路、新形式和新举措,动员辖区企业及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访惠聚”活动,努力实现强企富民、村企共赢,为区“机关村企”联建活动和“访惠聚”活动注入新的活力
二、基本原则(一)联建原则
结合区“机关村企”联建活动,由区和榆树沟镇机关各党组织,引领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与榆树沟镇各村组建立联建机制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对接,鼓励各企业积极参与共建活动
(二)村企自愿原则
坚持自愿合作,充分发挥机关部门的引导作用,根据企业意愿,结合各村实际,建立结对共建帮扶机制,确定非公企业助推“访惠聚”活动任务
(三)互利共赢原则
坚持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凝心聚力的原则,找准助推结合点,实现资源优势转化,切实维护双方利益,实现双赢
(四)依法推进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区现行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切实维护村企双方合法权益
严禁以非公企业助推“访惠聚”活动名义,利用其他形式将农村集体土地、村委会资产等国家和集体财产挪用或非法使用等行为
(五)因地制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机关各党组织可根据企业和村的实际情况,就地改造、就地升级、就地转移,积极探索合作共建新途径,确保“访惠聚”活动取得新成效
三、目标任务第1页共4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联创共建为手段,引导企业、村组优势互补,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逐步形成“以企带村、以工促农、共联并进、互利共赢”的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