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2005年6月13日颁布2005年7月1日实施)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市建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监察局二○○五年六月十三日附件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财政性资金全额或部分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市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用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和其他财政性建设资金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决定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某个公益性建设项目后,由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由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建设管理方式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
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设施、公共交通、水利等公用事业项目;2
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3
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