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通知中电建协工[2006]1号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二OO六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关于评选优质工程通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推动电力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决定在全国电力建设行业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
审核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
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进行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各主管单位或各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以创优促持续改进、管理创新、自主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能力,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优质工程的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四)工程项目应是2002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期间竣工并已正式投产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对于目前国内同期、同类建设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的大型电力工程,申报要求的竣工时间可适当放宽
(五)容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