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大队长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建设高素质的安监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安监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县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执法大队大队长岗位竞争上岗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职位1个
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2、安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3、须任科(股)长2年以上(2011年元月30日以前任职);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元月30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2、受到组织诫免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期内的;三、方法步骤1、公布方案
实施方案在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2、公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按报名人数与拟竞争职位不少于2:1的比例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取消竞争上岗职位;3、资格审查
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第1页共3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公布符合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名单;5、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
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召开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竞职演讲的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竞争人员演讲情况进行评分;民主测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打分,每项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