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试行)常轻院教字〔20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教学、实践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考核
为规范我院毕业设计工作,更好地发挥毕业设计环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设计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毕业设计工作应注重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技术能力的锻炼,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全日制各专业的毕业设计工作
第二章毕业设计组织管理工作第四条毕业设计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工作,组织毕业设计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评选
第六条系部对本系部的毕业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1.系部领导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要求,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工作
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听取各有关教研室的工作汇报
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2.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编写毕业设计指导书
教研室主任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课题,进行本专业毕业设计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
在毕业设计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3.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均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