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广州市番禺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为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一)发生死亡6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二)受灾2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三)剧毒物品发生泄漏扩散事故或水上溢油50吨以上;(四)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区直属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实行区政府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第四条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主管公安、卫生、交通、能源、财政的副区长及发生事故单位的主管单位领导、属地镇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安委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各镇(街)、各主管部门各自负责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第五条应急指挥中心具有以下职能:(一)负责番禺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督促各区、镇(街)政府、各区属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三)督促公安、卫生、建设、技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四)检查督促各镇(街)政府和区属各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