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316DFG479J.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1日温馨提示:投标供应商注意事项一、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二、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三、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四、如投标/报价产品/服务属于国家强制许可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五、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六、投标/报价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七、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八、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项目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及“执行机构”)根据“粤财采购〔2016〕10号”的要求,对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以下简称定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316DFG479J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三、项目内容:广东省直机关各行政、事业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投资,投资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在200(不含)万元以下,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修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定点”),不包括需要通过其它方式另行实施的涉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如政策调整,则按照新政策执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收入围施工企业。1、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2、每个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允许兼中。3、省直单位含穗外省直单位系列,各地市投标人如入围,将按区域承接项目和进行管理。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五、投标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组建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不得少于一人。投标人承担定点工程,其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选取,且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段内不能任职两个或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