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顿开班演讲稿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日期2006-03-09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2006年3月6日、3月7日、3月8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5.1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二、重要说明1.本公司已在2005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5年全年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若2005年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2.公司在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经确认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或主要股东正在策划或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实质性接触并且市场已有传闻的重大信息。3.目前为公司2005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05年度业绩信息。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3月9日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期2006-02-22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已在2005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第1页共7页报告中预计2005年全年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5年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2条的有关规定,若2005年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特此公告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2月23日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日期2006-02-22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咸阳分行)分6次向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软件园)提供借款共计1亿元,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工行咸阳分行向西北软件园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西北软件园未能支付到期利息,并被多家建筑商起诉,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使信贷资金安全形成较大风险,工行咸阳分行已于2004年3月30日收回贷款733.764372万元,并提出诉讼。2005年4月11日,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本案判决如下:1.工行咸阳分行与西北软件园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与西北软件园订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现依法解除;2.西北软件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行咸阳分行借款本金9266.235628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01年12月26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第2页共7页付)3.由本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工行咸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643946元、保全费526964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详情请见2004年6月17日和2005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二、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案件执行过程中,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西北软件园名下的位于XX市XX县区沣东镇的土地使用权361994.5m2(土地使用证号为咸国用(2004)第040号)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其位于XX市XX县区沣东镇的土地使用权231019.2m2(宗地号为01-19-01-001)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收到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咸民执字第0005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拍卖被执行人西北软件园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