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用火作业申请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许可证审批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用火作业人职责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用火监护人职责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