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2017年10月18日全省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协调会会议精神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我区集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到11月15日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为迎接国家、省、市脱贫攻坚任务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1
深入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和市审计局审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巡视办、区脱贫办、区审计局、各乡镇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2
开展年度减贫任务核查围绕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按程序、标准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开展验收,并做到查验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结合进一步精准识别后全区贫困人口现状,重新制定2018年、2019年、2020年脱贫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3
开展年度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年末组织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对全区贫困对象一一进行再识别;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对脱贫人口、新识别人口、清退人口、返贫人口等情况适时调整、适时监测,相关数据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依据省出台的精准识别追查问责意见,根据贫困人口错识率、错退率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4
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估调查准备第1页共3页根据国家考核评估标准、程序和方式要求,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和贫因户、边缘户、清退户、脱贫户、其他农户五类群体脱贫攻坚满意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做好迎接省第三方评估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估调查准备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区脱贫办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5
做好年度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准备对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效益等情况,全面开展审计核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