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设备整机及板卡产品的质量检验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罗洪元刘春彦摘要:本文介绍信息技术设备整机及板卡产品的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及检验所需要的条件等内容,可供产品设计、采购和使用人员参考。关键词:信息技术设备整机板卡强制标准推荐标准企业标准检验认证信息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外部设备、网络设备和个人信息处理设备等)产品的技术日新月异,功能越来越丰富。这些产品的广泛使用,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内涵,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信息技术设备产品设计人员、采购人员和广大消费者从不同角度关注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了解产品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的要求,本文介绍信息技术设备整机及板卡产品质量检验的相关内容,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1产品分类由于信息技术设备产品技术发展迅速,给从事此类产品质量鉴定、质量检验的实验室增加了新技术跟踪、检验仪器设备更新和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等难度。针对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特点、适用的国家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环境要求的实际情况,从产品检验角度将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质量检验分成整机产品、板卡(含模块、部件,以下统称板卡)产品两大部分。从产品供电方式对检验项目多少的影响,也可以将产品分为交流电源供电和直流电源供电两类。1.1整机产品这里的整机产品是自己能独立工作或与计算机联机并在计算机的控制下完成部分工作的设备,整机产品自身应有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信息技术设备整机产品有如台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传真、复印、打印)一体机、电子收款机、阴极射线管显示器(CRT)、液晶显示器(LCD)、等离子显示器(PDP)、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服务器、工作站、集线器、路由器、网络交换机、行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绘图仪、磁光盘机、磁带机、网络存储器、磁带库、光盘塔、磁盘阵列等。1.2板卡产品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功能不断扩展,各种功能的内置板卡越来越多,如机箱、主板、开关电源、内存条、显卡、CD-ROM、CPU、硬盘、声卡、鼠标、电话语音卡、键盘、网卡、RAID卡、电视卡、图形卡、股票卡和其它专用卡等。内置板卡产品一般都采用直流电源供电。2检验依据2.1通用的国家强制标准对信息技术设备整机、板卡产品的质量检验,根据产品的供电方式(直流或交流)、工作方式(独立或整机的一部分)和采用的元器件种类等特点,部分产品的检验需要采用以下国家强制标准的全部或部分,某些产品的检验可能采用以下国家强制标准的部分条款,实验室在对某种整机或板卡产品实施检验前,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制订检验依据准确、检验项目适用和检验方法科学的检验规范。《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1999年3月10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4号令公布;GB4943-2001(idtIEC60950:1999)《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9254-2008(idtIEC/CISPR22:2006)《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03(idtIEC61000-3-2:1999)《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适用≥75W的设备);GB17625.2-2007(idtIEC61000-3-3:2005)《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21520-2008《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008《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2.2通用的国家推荐标准对信息技术设备整机、板卡产品的检验,根据产品的供电方式(直流或交流)、工作方式(独立或整机的一部分)和采用的元器件种类等特点,部分产品的检验需要采用以下国家推荐标准的全部或部分,某些产品的检验可能采用以下国家推荐标准的部分条款,实验室在对某种整机或板卡产品实施检验前,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制订检验依据准确、检验项目适用和检验方法科学的检验规范。CNAS-CL01:2006(idt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