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窑关停复垦实施方案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249号)等文件,按照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置换办法的通知》和《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变的前提下,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废弃砖瓦窑用地进行土地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指标,解决项目建设及城市建设用地之需,使之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政策法规,以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为目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全面清理整治砖瓦窑,逐步紧缩并最终取缔生产实心粘土砖,同时做好土地原貌恢复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更多的用地保障
二、目标任务目前,全县共有砖瓦窑77座,占地总面积9018
83亩,2013年计划完成砖瓦窑关停复垦22座和1条废弃铁路复垦(名单附后),对剩余的55座砖瓦窑制定关停复垦计划,相关部门要坚持不续签合同,不改建扩建的原则,在2017年之前全部关停复垦到位
今年计划关停复垦的砖瓦窑范围:一是高速及省国道干线两侧的砖瓦窑;二是城镇规划区内的砖瓦窑;三是占地面积较大的砖瓦窑;四是自行关停复垦的砖瓦窑,共涉及22座砖瓦窑和1条废弃铁路,占地2941
15亩,可划分为五个类型:一是正在生产需关停复垦的砖瓦窑5座,面积为816
6亩;二是正在生产需关停就地征收的(县城规划区内)5座,面积为741
9亩;三是已停产需复垦的砖瓦窑7座,面积为677
25亩;四是已停产且自行复垦的砖瓦窑5座,面积615
4亩;五是地方废弃铁路复垦项目1个,面积为90亩
今年计划关停的砖瓦窑和废弃铁路验收合格后可为我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