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事件基层应急管理预案材料1总则1
1编制目的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第1页共11页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
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