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质量安全专治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23号)精神,根据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解决当前全市肉类食品市场存在的难点为突破口,围绕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生猪私宰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保障肉类食品质量安全
力争到今年年底,XX县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各乡(镇、办)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XX县区所有集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工作任务㈠加强屠宰管理
屠宰管理部门要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屠宰加工和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场猪肉质量安全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㈡严格检验检疫
畜牧动检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验管理,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要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发现病害猪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㈢规范市场行为
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查处销售私屠滥宰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
㈣检查用肉单位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猪肉原料的管理,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第1页共2页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要督促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猪肉购入登记制度,做到货证相符
三、实施步骤㈠宣传发动阶段(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