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以来,我县城乡环境面貌有所改观,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积存垃圾清理不到位,镇容村貌不整洁、环卫保洁水平低、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洁城、洁村大行动”和周末“全民创建日”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底”及镇(区)驻地、镇容村貌集中整治行动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一、任务目标自9月起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对前期环境卫生清理不到位的积存垃圾、河道垃圾、道路沿线垃圾、城乡结合部、村庄“三大堆”及镇(区)驻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同时,按照“宜硬化则硬化,宜绿化则绿化”的原则,对整治后的镇村道路、街巷进行硬化、绿化,有条件的,可以在整理后建设一批文化、健身等群众活动场所,为此整体提升全县城乡环境质量,确保达到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
二、整治标准1
村庄所有道路、街巷路面整洁通透,无任何堆积物,彻底清理路街巷“三大堆”等;2
镇村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3
镇村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与所在建筑物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4
村内外、村庄四周、与主干道相连接的小巷、坑塘、沟渠、林带等部位无积存垃圾、无固体废弃物、无飘散垃圾和树挂垃圾;5
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连村路路面整洁,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物料堆放及经营摊点店外经营等现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无废弃物、反光膜等漂浮挂树垃圾
三、治理重点及完成时限第1页共4页(一)治理积存垃圾
以河道垃圾、“清底”不彻底的村庄、统计上报的垃圾积存点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存量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对存放多年、环境影响小的存量垃圾可覆土绿化,其余生活垃圾一律运至黄石垃圾焚烧厂和七里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