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加快推进“森林”建设步伐,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一)时间要求:年12月下旬至年1月中旬(二)工作内容:1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单位应尽人员的统计工作,各街道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应尽责人员的统计工作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绿化主管部门下发年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地点登记实际尽责人数,落实尽责方式
各街道于年1月12日前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表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在人员登记的基础上,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按照年度造林绿化发展规划分别组织编制全民义务植树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应尽义务植树人数、实际参加总人数、年度绿化规划、植树面积或株数、确定各植树部门和单位任务、落实措施等,在规划中特别要突出义务植树基地规划
二、实施阶段(一)时间要求:年2月下旬至年4月中旬(二)工作内容:1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街道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全民义务植树规划,结合各自实际,下发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单位的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发放及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完成规定数量的挖穴栽树等任务
街道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的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发放及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完成规定数第1页共3页量的挖穴栽树等任务
各街道于年3月1日前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安排通知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验收填报《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
4月中旬前,各尽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