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治理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市场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广大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规范、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清理、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交易、售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创新、文化、生态、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内容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交易、售后服务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查处,对在建或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特别是对市区涉及配套费开发企业的退返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一)开发建设环节1、检查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擅自开发经营;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职称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以自建自用名义审批的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在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开发企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行为
2、检查开发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开发经营权、图纸审查、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配套设施情况
检查开发项目是否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项目红线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能否满足使用要求,是否达到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等;住宅是否未经分户验收就交付使用等
第1页共4页4、检查开发企业支付工程款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二)销售环节1、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
检查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