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实施方案批复同意实施方案批复一各有关单位:我委对各单位上报的2016年市级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现予以批复(明细表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是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
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资料
原则上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复后不得变更,如发现有随意变更或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将视情况纳入诚信体系黄名单或黑名单,并取消三年项目申报资格
如无法建设的,须及时报告申请取消项目,市里将追回相应补助资金
二、加强项目的管理监督
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农产品加工等市级农业项目补助计划及镇村农技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财【2016】83号)、《XX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好项目跟踪管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市农委将于2017年三季度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认真对照批复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绩效指标,确保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联系人:同意实施方案批复二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报请审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银发〔2015〕6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提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请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存款保险基金由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分账管理,第1页共3页单独核算,管理工作由人民银行承担
在存款保险基金积累较为充足且其他条件成熟时,可按程序设立独立机构,履行存款保险职能
三、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