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切落实“8
18”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现场会精神,深刻吸取我县今年以来先后发生几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严重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的高发势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自2009年8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130天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历章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文良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政委且化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因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杜绝再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力争不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营造我县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载人的;(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四)货运机动车超载30%以上和超限的;(五)机动车超速行驶的;(六)驾驶报废、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七)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八)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第1页共5页(九)客运车辆超员行驶的;(十)非机动车、行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
四、职责分工(一)县公安局: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主动与宣传、教育、安监等部门协调联系,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人群,广泛开展集中整治